催化废催化剂处置业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业务名称

催化废催化剂处置

业务管理部门

安环处

负责人

肖仲

业务联系人

张丽梅

联系方式

58711001-33006

业务范围

1.催化裂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251-017-50)运输与处置工作;

2.严格办理并执行跨省转移处置备案手续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基本情况(业务来源、性质、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等)

本次业务涉及的危险废物催化裂化废催化剂HW50(251-017-50)来源于我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在整个工艺过程中催化剂循环利用,为了保证参与催化裂化反应的催化剂的活性,需从再生器内定期卸出部分催化剂,输送至废催化剂罐。危废形态:固态、粉状;数量:3000吨/年;性质:含镍,危废特性:T。

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

设置最高限价(含运费、含税):1.高栏车运输(吨袋包装)处置费用: 2439.15元/吨; 2.罐车运输处置费用: 2737.82元/吨。

工期、履行期、完成时间

合同盖章签约之日起至2020.12.31(具体遵循环保局批复转移期限)

邀请方式(公开或定向)

公开

发出邀请的时间和平台

2019年8月19日

对被邀请单位资质要求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且核准经营范围包括HW50/251-017-50,且对危废总量接收有一定余量;2.优先选择利用类处置方式,且仓储规模可一次性及时接纳200吨或以上;3.运输方式同时具备高栏车运输(吨袋包装)和罐车运输两种方式优先;4.熟悉环保局危废转移管理业务流程、委托运输方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资质具备完善的应急能力;5.在中石化系统内无违约方面情况;6.处置单位近两年有接收跨省转移同类危废2000吨的业绩。

竞争性谈判响应时间

2019年8月19日

竞争性谈判响应方式

电话回复

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9年8月19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等

网上公开

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判法或综合评判法)

最低价评判法(中标单位不超过两家)

其中:最低价评判法报价方式(一轮或多轮)

一轮

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内容、装订、用印、包装、密封、响应时间等要求,包含主要合同条款(商务、技术),其中响应文件中应明确所响应的金额、价格等是否含税以及具体适用的税率。

响应文件需要装订完整,密封、盖章,明确处置报价(元/吨,含运费),明确响应的金额必须含税以及具体适用的税率。

受邀请单位代表是否必须参加谈判会议(代表应有授权委托书)

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

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

公司3号楼(炼油综合楼)1116会议室

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

资格初审、报价、竞价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高桥石化招标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竞争性谈判无效的具体规则(过期响应,响应文件没密封,没有盖章、签字或没有授权,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主体不一致,违反招标纪律,严重扰乱竞争性谈判秩序等)

1.受邀请单位代表无授权书、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公章。2.修改了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对业务带来实质性影响。3.危废代码不适用、经营许可证失效。4.投标人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等。

竞争性谈判选商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竞争性谈判选商废止情形及处理

未经独家谈判的前置审批,实际只有1家单位响应或只有1家有效响应,本次谈判终止,由邀请人另行组织。

 

信息来源: 
2019-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