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业务名称 | 2019年高桥石化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 | |||
业务管理部门 | 安环处 | 负责人 | 肖仲 | |
业务联系人 | 辛惠芳 | 联系方式 | 58611060*33505 | |
业务范围 | 环境监测 | |||
基本情况(业务来源、性质、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等) | 根据公司2018年80号、82号文批示,炼油及化工部安装10套VOC在线监测系统及5台加热炉排口NOX分析仪,安装污染物因子有非甲烷总烃、NOX。其他参数有温压流、湿度、氧含量,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17〕9号)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办事指南》的通知(沪环保总(2017) 428号)排污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需向环保部门备案,本项目需完成监测报告、联网报告及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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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参数等 |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HJ75-2017) | |||
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辛惠芳、58611060*33505 | |||
工期、履行期、完成时间 | 2019年9月28日 | |||
最高限价或计算方法(含税,元)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第一中标者愿意接受最高限价,经谈判与第一中标者按最高限价签约,以此类推。 | |||
邀请方式(公开或定向) | 公开 | |||
发出邀请的时间和平台 | 2019年8月21日 | |||
对被邀请单位资质要求 | 具备上海市第三方环境监测资质,在中石化及上海市有业绩,无不良行为。 | |||
竞争性谈判响应时间 | 2019年8月22日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方式 | 电话回复 | |
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 2019年8月22日 | |||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等 | 网上公开 | |||
文件答疑及现场交底具体安排 | / | |||
是否需要提交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 | / | |
竞争性谈判方式 (竞争性谈判、竞标、竞价、询比价、独家谈判等) | 竞价 | 采用特殊情形选商方式的是否已经完成前置审批 | / | |
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判法或综合评判法) | 最低价评判法 | |||
其中:最低价评判法报价方式(一轮或多轮) | 1轮 | |||
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内容、装订、用印、包装、密封、响应时间、响应文件有效期等要求,包含主要合同条款(商务、技术),其中响应文件中应明确所响应的金额、价格等是否含税以及具体适用的税率 | 响应文件需装订完整,密封、盖章,明确检测因子数量、单价,联网报告单价及总价,明确响应的金额必需含税以及具体适用的税率。 | |||
受邀请单位代表是否必须参加谈判会议(代表应有授权委托书) | 是 | |||
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 2019年8月27日 | |||
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 | 公司 3号楼(炼油综合楼)1116室 | |||
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 | 资格初审、报价、竞价 | |||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等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 | |||
竞争性谈判无效的具体规则 | 过期响应,响应文件没密封,没有盖章、签字或没有授权,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主体不一致,违反招标纪律,严重扰乱竞争性谈判秩序等 | |||
竞争性谈判选商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 |||
竞争性谈判选商废止情形及处理 | 未经独家谈判的前置审批,实际只有1家单位响应或只有1家有效响应,本次谈判终止,由邀请人另行组织。 | |||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 验收内容: 1、3#催化装置再生烟气外排口:VOC、湿度 2、l#焦化装置加热炉外排口:VOC、SO2、NOX、温压流、氧含量、湿度 3、2#焦化装置加热炉外排口: VOC、SO2、NOX、温压流、氧含量、湿度 4、2#重整装置再生烟气外排口: VOC 5、4#联合罐区油气回收装置废气外排口: VOC.、NOX、温压流、氧含量、湿度 6、2#水处理l#污水恶臭治理排口外排口: VOC、温压流、湿度 7、2#水处理3#污水恶臭治理外排口: VOC、温压流、湿度 8、2#水处理碱渣SBR恶臭治理设施外排口 : VOC、温压流、湿度 9、苯酚丙酮装置RTO炉废气外排口: NOX 10、5号加氢反应进料加热炉: SO2、NOX、温压流、氧含量、湿度 11、加氢裂化(反应)加热炉: SO2、NOX、温压流、氧含量、湿度 12、加氢裂化(分馏)加热炉: SO2、NOX、温压流、氧含量、湿度 13、1#重整装置再生烟气外排口: VOC 监测报告、联网验收报告、验收结论、编制备案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