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净化污泥运输、处置及现场服务业务邀请书 编号:ZB-2020-09 | ||||||||
竞争性谈判业务名称 | 江水净化污泥运输、处置及现场服务业务 | |||||||
是否属于建设工程项目 | 否 | 项目编号 | 业务管理部门 | 安环处 | ||||
是否需要特殊情形选商审批 | 否 | 是否需要独家选商审批 | 否 | 本业务原应采用的竞争性选商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本业务现申请采用的竞争性选商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是否属于第二次选商报审 | 否 | |||||
负责人 | 黄存超 | 业务联系人 | 张丽梅 |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 13524107796,zhanglimei.gqsh@sinopec.com | |||
所涉合同业务类别(6位) | QT0801 | 业务类别 | 处置与补偿类 | |||||
业务范围 | 江水净化污泥运输、处置及现场服务业务(包括提供劳务完成现场装车及装车后现场保洁服务、运输、处置等费用) | |||||||
基本情况 | 热电部、水务部江水净化装置脉冲澄清池的排泥水经浓缩脱水后得到的含水率约80%的污泥;废物形态:半固态;数量:1000吨/年;性质:一般工业固废。 | |||||||
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最高限价(含税,元) | 1130元/吨含税13%(其他税率保持税前价不变,含税价随税率变化) | ||||||
竞争性谈判金额(概、预算)(含税,元) | ¥ | 上一次历史成交价 | ¥ | 竞争性谈判金额(预估)(含税,元) | ¥1,130,000.00 | |||
工期、履行期、完成时间 | 2020.5.1-2021.4.30 | 对被邀请单位资质要求 | 1.根据生产需要至少提供具备或租赁3辆12吨重型自卸车的证明,并具备独立完成散装污泥装车的条件(运输采用散装模式,我方不提供现场装车工具);2.如不是最终处置单位,需提供最终处置单位接收意向书(加盖最终处置单位公章);3.在中石化系统内无违约方面情况;4.提供近两年上海市内污泥利用或处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 |||||
对外邀请方式 | 公开 | 发出邀请的时间和平台 | 2020.4.15 http://sgpc.sinopec.com/sgpc/ | |||||
竞争性谈判响应时间 | 2020.4.15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方式 | 电话、邮件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受邀请单位的时间 | 2020.4.20日前 | 竞争性谈判发送受邀请单位的方式等 | 邮件 | |||||
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方式 | 竞价 | 是否需要提交保证金 | 否 | |||||
评审方式 | 最低价评判法 | 最低价评判法报价方式 | 一轮 |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清单:1.投标函2.报价单3.授权委托书(签字)4.营业执照5.提供近两年上海市内污泥利用或处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6.处置服务方案7.商务文件偏离表及响应。8.在中石化系统内无违约承诺。9.如不是最终处置单位,需提供最终处置单位接收意向书(加盖最终处置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需要装订完整,密封、盖章,报价(元/吨)必须含税以及具体适用的税率。 | |||||||
受邀请单位代表是否必须参加谈判会议(代表应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除外) | 参加 | 若不要求参加谈判会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等 | ||||||
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 2020.4.21 9:30 | 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 | 大同路1218号2楼 | |||||
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 |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等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高桥石化招标监督管理规定》等 | ||||||
竞争性谈判无效的具体规则 | 过期响应,响应文件没密封,没有盖章,主体不一致,违反招标纪律等。 | |||||||
竞争性谈判选商废止情形及处理 | 实际只有1家单位响应或只有1家有效响应,本次谈判终止,由邀请人另行组织等。 | 竞争性谈判选商原则 | 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 |||||
评审小组组成方式(总人数及构成) | 5(安环处2人,专家3人) | 抽取专家人数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