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特殊情形、独家谈判)方案及文件审批表 | ||||||||||
编号:ZB-2020-07 | ||||||||||
竞争性谈判业务名称 | CEMS手工比对检测 | |||||||||
是否属于建设工程项目 | 否 | 项目编号 | 业务管理部门 | 安环处 | ||||||
是否需要特殊情形选商审批 | 否 | 是否需要独家选商审批 | 否 | 本业务原应采用的竞争性选商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本业务现申请采用的竞争性选商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是否属于第二次选商报审 | 否 | |||||||
负责人 | 黄存超 | 业务联系人 | 辛惠芳 |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 xinhuifang.gqsh@sinopec.com | |||||
所涉合同业务类别(6位) | QT0801 | 业务类别 | 处置与补偿类 | |||||||
业务范围 | 公司生产装置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手工比对监测。 | |||||||||
基本情况 | 热电部:1号脱硫进、出口,2号脱硫进、出口,4号、5号、6号、8号、9号脱销进口。 | |||||||||
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参数等 | ||||||||||
工期、履行期、完成时间 | 2021年4月30日 | 对被邀请单位资质要求 | 有资质的环保监测机构并在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平台备案 | |||||||
对外邀请方式 | 公开 | 发出邀请的时间和平台 | 2020.4.14 http://sgpc.sinopec.com | |||||||
竞争性谈判响应时间 | 2020.4.18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方式 | 电话、邮件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受邀请单位的时间 | 2020.4. 19前 | 竞争性谈判发送受邀请单位的方式等 | 邮件 | |||||||
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方式 | 竞价 | 是否需要提交保证金 | 否 | |||||||
评审方式 | 最低价评判法 | 最低价评判法报价方式 | 三轮 |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需要装订完整,密封、盖章;明确响应的金额必须含税以及具体适用的税率 | |||||||||
受邀请单位代表是否必须参加谈判会议(代表应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除外) | 参加 | 若不要求参加谈判会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等 | 2020年4月29日前将书面的响应文件寄送至:上海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号 | |||||||
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 2020年4月22日 | 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 | 大同路1218号公司7号楼2楼 | |||||||
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 |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等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高桥石化招标监督管理规定》等 | ||||||||
竞争性谈判无效的具体规则 | 过期响应,响应文件没密封,没有盖章,主体不一致,违反招标纪律等。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请提供授权书。 | |||||||||
竞争性谈判选商废止情形及处理 | 实际只有1家单位响应或只有1家有效响应,本次谈判终止,由邀请人另行组织等。 | 竞争性谈判选商原则 | 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 |||||||
评审小组组成方式(总人数及构成) | 5(安环处2人,专家3人) | 抽取专家人数 | 3 | |||||||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