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安环处【2020】-0016
竞争性谈判业务名称  | 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化工区医疗服务  | |||||||
是否属于建设工程项目  | 否  | 项目编号  | /  | |||||
业务管理部门  | 安环处  | 负责人  | 黄存超  | |||||
业务联系人  | 王明娴  |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 13661575012,wangmingxian.gqsh@sinopec.com  | |||||
所涉合同业务类别  | FW2001  | 合同其他属性  | ||||||
业务范围  | 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化工区医疗服务。  | |||||||
基本情况(业务来源、性质、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等)  | 全年24小时为高桥石化在化工区员工(305人)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日常医疗保障和预防保健服务。  | |||||||
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参数等  | 1、具备化学救援能力(临床医师、急救车辆、急救器材)的专业医疗机构; 2、掌握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各类化学性中毒的抢救措施,有能力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急救工作(包括职业病危害的急救处理); 3、在收到紧急要求后,能在10分钟内派出应急医疗救援力量到达紧急情况发生现场; 4、有长期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提供应急化学救援、日常医疗保健等医疗服务的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相应医疗服务。  | |||||||
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施汉江,58611060*32035分机,shihanjiang.gqsh@sinopec.com  | |||||||
最高限价(含税,元) 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  | 1930000  | |||||||
工期、履行期、完成时间  | 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 |||||||
对外邀请方式 (公开或定向)  | 公开  | |||||||
对被邀请单位资质要求  |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竞争性谈判响应时间  | 2020年4月21日  |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方式  | 电子邮件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受邀请单位的时间  | 2020年4月22日  | |||||||
竞争性谈判发送受邀请单位的方式等  | 快递  | |||||||
文件答疑及现场交底具体安排  | 无  | |||||||
是否需要提交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  | |||||
保证金提交方式、时间  | ||||||||
竞争性谈判方式  | 竞标  | |||||||
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判法或综合评判法)  | 综合评判法  | |||||||
其中:最低价评判法报价方式(一轮或多轮)  | ||||||||
其中:综合评判法中商务占比(除总部另有规定外,商务一般不得低于40%)  | 40  | |||||||
综合评判法评审标准(打分表)  | 详见附件  | |||||||
响应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报价单、单位主要工作业绩介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报价单需法人签字盖章。在接到谈判邀请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准备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响应文件信封上注明业务名称、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和有“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密封后邮寄。  | |||||||
受邀请单位代表是否必须参加谈判会议(代表应有授权委托书)  | 不参加  | |||||||
若不要求参加谈判会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等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5日,提交方式:快递,收件人姓名:王明娴,地址: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号(炼油1号门),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医政医保科,邮编:200137  | |||||||
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 2020年4月26日 8:30  | |||||||
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  | 浦东新区大同路1218号公司7号楼2楼  | |||||||
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  | 先技术,后商务  | |||||||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等  | 1、关闭通讯工具,会场不得大声喧哗; 2、不得复印或带离谈判相关材料; 3、评审成员独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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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无效的具体规则  | 过期响应,响应文件没密封,没有盖章、签字或没有授权,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与业务的具体内容、工作范畴等不相符合,改变了业务范围等实质内容,违反招标纪律,严重扰乱竞争性谈判秩序等。  | |||||||
竞争性谈判选商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 |||||||
竞争性谈判选商废止情形及处理  | 未经独家谈判的前置审批,实际只有1家单位响应或只有1家有效响应,本次谈判终止,由邀请人另行组织等  | |||||||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 如果本次谈判报价超过高桥石化公司预算,本次谈判无效  | |||||||